器械名称 |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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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沪宝械备20170031号 |
备案人名称 | 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
产品有效期 |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
产品描述 | 碱性磷酸酶化学发光底物(Intlus-A04 ) 100% |
预期用途 | 本产品与其他多种试剂配合使用,完成基于免疫原理的体外诊断检测,仅用于确定的检测系统。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7-11-29 |
变更情况 | 变更备案人名称。 变更前为: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 变更后为: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1-06-16,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等文件规定,为扩大“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沪宝械备20170031号)”产品产能,增加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为申报备案变更产品的受托生产企业,受托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 本次变更产品属于“6840 I-2 样本处理用产品”,受托企业(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已覆盖。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已签署委托合同。;2022-09-22,变更前: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生产“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170031号)”,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596920261C)。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 变更后: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生产“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170031号)”,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596920261C)。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生产“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170031号)”,生产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复星诊断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5743297026)。 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2024-01-31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沪宝械备20170031号: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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