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豫备2025036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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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昌路228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号楼6楼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9-15 |
备注 | 已备案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夸磷索钠滴眼液(批号:国药准字H20253918);
已于2025-09-15进行备案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223580
批准日期:2025-08-18
国药准字H20234037
批准日期:2025-08-13
国药准字H20254814
批准日期:2025-08-09
国药准字H20243119
批准日期:2025-08-08
国药准字H20255054
批准日期:2025-08-05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 H20030110
批准日期:2025-09-21
因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已由“驻马店市驿城区光明路2号”变更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现对公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4ml: 0.6g)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中所载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进行变更,由“驻马店市驿城区光明路2号”变更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同时对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34743
批准日期:2025-08-22
申请本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说明书和标签上添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承诺说明书和标签其他项目及内容未擅自修改,并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及有关文件的要求。
国药准字H20254433
批准日期:2025-08-04
本品有效期“18个月。本品交付患者后,可在不超过25℃条件下保存,期限不超过1个月,且不应超出本品的有效期。”变更为“24个月。本品交付患者后,可在不超过25℃条件下保存,期限不超过1个月,且不应超出本品的有效期。”
国药准字H20253953
批准日期:2025-06-18
1.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地址由“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七路362号3#厂房南侧1-4层”文字性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渔舟西路39号1栋”。
2.本品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
Y20190004788
批准日期:2025-05-14
申请备案本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由“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此备案不涉及生产企业主体变更和生产场地的实际变更。我公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