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鲁备2023014589 |
---|---|
药品通用名称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92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92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3-05-22 |
备注 | 已备案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37020264);
已于2023-05-22进行备案
小儿咳喘灵颗粒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61021246
批准日期:2025-09-18
国药准字Z36020894
批准日期:2025-08-27
国药准字Z22025343
批准日期:2025-07-17
国药准字Z42021355
批准日期:2025-07-11
国药准字Z36020671
批准日期:2025-06-2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0950019
批准日期:2025-06-24
依据稳定性试验结果,申请将复方益母口服液的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说明书、包装盒和包装标签有效期项按规定修订。
国药准字Z37020390
批准日期:2024-09-23
按照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批件号:ZGB2021-49)实施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1.本品执行标准由“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WS3-B-1133-92”变更为“国家药品标准WS3-B-1133-92-3-2021”; 2.根据修订后执行标准本品规格由“每支装10ml”规范为“每支相当于饮片7.8g”。 说明书和标签对执行标准和规格项进行相应修订。(备注:本品种长期未生产)
国药准字Z37020387
批准日期:2024-09-04
按照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批件号:ZGB2022-51)实施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1.本品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WS3-B-1832-94-2016”变更为“国家药品标准WS3-B-1832-94-2022”;
2.根据修订后执行标准本品规格由“每支10ml”规范为“每1ml相当于饮片0.085g”。
说明书和标签对执行标准和规格项进行相应修订。(备注:本品种长期未生产)
国药准字H20174102
批准日期:2024-09-04
1.延长本品有效期至24个月,同时对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进行相应修订。
2.本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