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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浙备201100725
药品通用名称 血液保存液Ⅰ等十个品种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1-06-07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血液保存液Ⅰ等十个品种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扩展信息

嘉兴市天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液保存液Ⅰ等十个品种(批号:国药准字H20054542); 已于2011-06-07进行备案
嘉兴市天和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045179
批准日期:2020-10-21
产品的包装标签上的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注册号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661244号变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61623号。公司共10个产品:血液保存液(Ⅰ) 500ml 国药准字H20054542血液保存液II 50ml 国药准字H20045178血液保存液II 75ml 国药准字H20083767血液保存液II 100ml 国药准字H20045179血液保存液III 28ml 国药准字H20045181血液保存液III 42ml 国药准字H20083768血液保存液III 56ml 国药准字H20045180红细胞保存液 50ml 国药准字H20045182红细胞保存液 75ml 国药准字H20083766红细胞保存液 100ml 国药准字H20045183已备案。
国药准字H20083767
批准日期:2008-09-12
增加血液保存液Ⅱ75ml规格的标签、说明书与已审批过的其他规格标签、说明书不同处为:1.【规格】项改为:75ml2【用法用量】项改为:本品75ml,供300ml全血抗凝保存,保存期21天(4℃±2℃)。 3.【贮藏】项改为: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4.【批准文号】项改为:国药准字H20083767。已备案。
国药准字H20083768
批准日期:2008-09-12
增加42ml规格的标签、说明书1.【规格】项改为:42ml2【用法用量】项改为:本品42ml,供300ml全血抗凝保存,保存期35天(4℃±2℃)。 3.【贮藏】项改为: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4.【批准文号】项改为:国药准字H20083768。已备案。
国药准字H20083766
批准日期:2008-08-20
增加75ml规格已获国家局批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和24号令,修订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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