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赣备2021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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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哮喘丸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小蓝工业园国药大道888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1-01-28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哮喘丸(批号:国药准字Z36020718);
已于2021-01-28进行备案
哮喘丸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36021738
批准日期:2025-08-15
国药准字Z20043173
批准日期:2023-10-30
国药准字Z20043173
批准日期:2022-10-1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19993289
批准日期:2025-09-23
依据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小蓝工业园国药大道888号”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泊路388号”。涉及品种为胞磷胆碱钠注射液(2ml:0.1g,国药准字H19993289;2ml:0.25g,国药准字H19993287;2ml:0.2g,国药准字H19993288),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1mg,国药准字H36020032;1ml:2mg,国药准字H36020033;1ml:5mg,国药准字H36020034),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5ml:15mg,国药准字H20103377);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国药准字H20064435;4ml:0.6g,国药准字H20063811);苦参素注射液(2ml:0.2g,国药准字H36021304);利巴韦林注射液(1ml:0.1g,国药准字H19993008);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1ml:0.1g(10万单位),国药准字H36020029;2ml:0.2g(20万单位),国药准字H36020028);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2ml:0.5g(50万单位),国药准字H36020035);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1ml:3万单位,国药准字H36021305;2ml:6万单位,国药准字H36020678);氯霉素注射液(1ml:0.125g,国药准字H36020031;2ml:0.25g,国药准字H36020030);氢化可的松注射液(20ml:0.1g,国药准字H36020037;2ml:10mg,国药准字H36020038;5ml:25mg,国药准字H36020036);氢化泼尼松注射液(20ml:100mg,国药准字H36022367);维生素C注射液(20ml:2.5g,国药准字H36020145;2ml:0.1g,国药准字H36020147;2ml:0.25g,国药准字H36020146;2ml:0.5g,国药准字H36020144;5ml:0.5g,国药准字H36020143);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1ml:0.2g,国药准字H36020061);盐酸吗啉胍注射液(2ml:0.1g,国药准字H36022368);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2ml:0.2g,国药准字H20066242;5ml:0.5g,国药准字H20066754);萆薢分清丸(每20粒重1g,国药准字Z20063921)。
国药准字H36022367
批准日期:2025-01-1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氢化泼尼松注射液、盐酸哌替啶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22年第122号)》要求修订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
国药准字H36020034
批准日期:2025-01-13
修订本品说明书安全性信息:
一、【不良反应】项修订为以下内容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本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1.感染:并发感染(如真菌、细菌和病毒等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特别是长期或大量应用的情况下。2.胃肠道: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3.神经精神系统: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失眠、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易发生在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4.内分泌系统和水、电解质紊乱: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月经紊乱、低血钾、儿童生长受到抑制、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5.肌肉骨骼:缺血性骨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肌无力、肌萎缩。6.局部用药部位:关节内注射后急性炎症。肌肉及皮下注射后组织萎缩造成凹陷,以及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肌腱断裂。7.皮肤及其附件:紫纹、创口愈合不良、痤疮、会阴区或肛周瘙痒、发热、刺痛感。8.眼部:青光眼、白内障。9.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面部潮红、心悸、发热、寒战、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10.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患疾病的复发,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11.其他:呃逆、夏科氏关节病、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增多、血栓栓塞。
二、【禁忌】项修订为以下内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2.对辅料中含有亚硫酸盐的品种,增加“本品辅料中含有亚硫酸盐,对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3.以下疾病患者一般情况下不宜使用,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且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心肌梗塞、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内脏手术、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青光眼。
三、【注意事项】项修订为以下内容
1.糖皮质激素可以诱发或加重感染,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或寄生虫(如阿米巴病、线虫)等感染患者应慎用,如需使用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肠吻合术后、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癫痫、偏头痛、重症肌无力、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3.长期应用本品,停药前应逐渐减量。等……
四、【药物相互作用】项修订为以下内容
1.肝药酶诱导药物如巴比妥类、利福平、利福布汀、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和氨鲁米特可促进糖皮质激素的代谢,同时服用可能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肝药酶抑制药物如红霉素、酮康唑可能增加糖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合用时注意用量。等……
国药准字H19993008
批准日期:2025-01-13
修订本品说明书安全性信息:
一、黑框警告加入以下内容
利巴韦林可能引起出生缺陷、流产或死产。接受利巴韦林暴露的所有动物种属都出现了严重致畸和/或胎仔致死效应,同时有引起睾丸精子的形态变化的报道。利巴韦林多剂量给药的半衰期为12天,而且可能在血浆中存留长达6个月。妊娠期女性及计划妊娠的女性和其男性伴侣禁用利巴韦林。开始利巴韦林治疗前应确认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特别注意,女性患者在使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9个月内应避免怀孕,使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至少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见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二、【禁忌】项加入以下内容
妊娠期女性及计划妊娠的女性和其男性伴侣禁用利巴韦林。
三、【不良反应】项加入以下内容
致畸【见黑框警告和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项加入以下内容
1. 妊娠
利巴韦林可能引起出生缺陷、流产或死产。接受利巴韦林暴露的所有动物种属都出现了严重致畸和/或胎仔致死效应。开始利巴韦林治疗前应确认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特别注意,女性患者在使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9个月内应避免怀孕,使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至少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
五、【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修订为以下内容
1.孕妇禁用。
接受利巴韦林暴露的所有动物种属都出现了严重致畸和/或胎仔致死效应,同时有引起睾丸精子的形态变化的报道。利巴韦林多剂量给药的半衰期为12天,而且可能在血浆中存留长达6个月。因此,女性患者在使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9个月内应避免怀孕,使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开始利巴韦林治疗前应确认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之后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见黑框警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