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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豫备2025008866
药品通用名称 人参口服液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5-13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人参口服液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口服液(批号:国药准字Z20027926); 已于2025-05-13进行备案
人参口服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27912
批准日期:2024-01-08
国药准字Z20027881
批准日期:2023-11-01
国药准字Z20027905
批准日期:2023-10-13
国药准字Z20027918
批准日期:2021-11-18
国药准字Z20027910
批准日期:2021-10-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33162
批准日期:2025-06-18
增加药品包装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国药准字Z20050424
批准日期:2025-03-31
依据“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5B01286”对说明书规格、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
国药准字Z20033122
批准日期:2024-11-04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小儿清热止咳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112号)对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增加“【警示语】项: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国药准字Z20163004
批准日期:2024-10-29
修订药品质量标准中【含量测定】项:由“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取粉末约2g,精密称定,照氮测定法第一法进行消化(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IXL),照氮测定法第二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IXL)进行测定。每片含氮不得低于12.0mg。”变更为“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取粉末约2g,精密称定,照氮测定法进行消化(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704第一法),将消化液完全转移至2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ml,照氮测定法(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704第二法)进行测定。每片含氮不得低于12.0mg。”
国药准字Z41020565
批准日期:2024-06-03
经核。同意本品增加每支装20ml药品包装规格。原用法用量及药品批准文号不变。并请对说明书、包装标签做相应修改。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