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赣备2025036718 |
---|---|
药品通用名称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梅岭脚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梅岭脚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8-27 |
备注 | 已备案 |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36020894);
已于2025-08-27进行备案
小儿咳喘灵颗粒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61021246
批准日期:2025-09-18
国药准字Z22025343
批准日期:2025-07-17
国药准字Z42021355
批准日期:2025-07-11
国药准字Z36020671
批准日期:2025-06-20
国药准字Z42020919
批准日期:2025-06-1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36020651
批准日期:2025-06-04
1、【成分】项:由“甘草(蜜炙)”变更为“炙甘草”
2、【性状】项:由“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陂体;气香,味甜、微辛、苦。”变更为“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辛、苦。”
3、【功能主治】项:由“补气血,调经。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贫血虚弱,产后体虚,萎黄肌瘦,产后血虚。”变更为“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量少,行经腹痛及产后血虚或见面黄肌瘦、贫血。”
4、【规格】项:由“每支装10毫升”变更为“每1ml相当于饮片0.37g”
5、【执行标准】项:由“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WS3-B-0358-90”变更为“《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
无
批准日期:2024-12-24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387号)等的相关要求,经生产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同意本品恢复生产和上市销售。
国药准字Z20013001
批准日期:2024-06-24
1、增加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袋包装;2、增加药品包装规格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每袋装20克,每盒装10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