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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赣备2025020022
药品通用名称 养血当归糖浆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梅岭脚:片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上市许可持有人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梅岭脚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6-04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养血当归糖浆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当归糖浆(批号:国药准字Z36020651); 已于2025-06-04进行备案
养血当归糖浆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5020187
批准日期:2025-08-15
国药准字Z36020661
批准日期:2025-05-12
国药准字Z20073005
批准日期:2025-04-01
国药准字Z45021966
批准日期:2025-03-17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36020894
批准日期:2025-08-27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壮骨止痛胶囊和小儿咳喘灵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45号)变更说明和标签。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内容由“尚不明确”变更为“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禁 忌】项内容由“尚不明确”变更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内容由“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变更为“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9.运动员慎用。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品标签中盒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的内容变更为“详见说明书”。
批准日期:2024-12-24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387号)等的相关要求,经生产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同意本品恢复生产和上市销售。
国药准字Z36020170
批准日期:2024-12-13
清热解毒颗粒处方版说明书【用法用量】项下内容由“一次18g(1袋)”文字性变更为“一次18g”。
国药准字Z20013001
批准日期:2024-06-24
1、增加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袋包装;2、增加药品包装规格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每袋装20克,每盒装10袋。
国药准字Z36020241
批准日期:2024-05-29
同意备案。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