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粤备202501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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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经济开发区东营北一路7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工业区凯丰路2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4-27 |
备注 | 已备案 |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批号:国药准字H20253049);
已于2025-04-27进行备案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247192
批准日期:2025-09-12
国药准字H20113440
批准日期:2025-09-10
0.5g国药准字H20083753 1.0g国药准字H20083754 2.0g国药准字H20083755
批准日期:2025-09-10
国药准字H20249643 国药准字H20249644
批准日期:2025-09-10
国药准字H20249072
批准日期:2025-09-05
其他产品
Y20230000586
批准日期:2025-06-19
1、将头孢比罗酯钠的有效期从“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
2、将所有中间体质量标准中的贮藏时限均从“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
国药准字H20244625
批准日期:2024-10-16
1、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在说明书及标签中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2、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
国药准字H20244618
批准日期:2024-09-24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在说明书及标签中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