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浙备20080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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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头孢克肟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08-04-15 |
备注 | 已备案 |
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肟颗粒(批号:国药准字H20060636);
已于2008-04-15进行备案
头孢克肟颗粒
其他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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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19990349
批准日期:2009-01-0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非甾体抗炎药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324号)的要求,对二氟尼柳片说明书和标签中的【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关于修订非甾体抗炎药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中的附件“非甾体抗炎药处方药说明书修订内容”。将包装规格为每板装6片,每盒装1板;每板装6片,每盒装2板的说明书和包装规格为每板装10片,每盒装1板的说明书二合一。已备案。
国药准字H33021453
批准日期:2008-12-25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407号)的要求,在【注意事项】项下增加“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的内容。
国药准字H20020164
批准日期:2008-11-19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件(批件号:XGB2008-006)的要求,对说明书进行修订。将【执行标准】项内容由原来的“WS1-(X-499)-2003Z及药典业发[2004]613号《关于已发国家药品标准的订正通知》”修改为“WS1-(X-499)-2003Z-2008”。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