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豫备20110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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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奥扎格雷钠注射液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1-02-23 |
备注 | 已备案 |
新乡东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扎格雷钠注射液(批号:国药准字H20113011);
已于2011-02-23进行备案
奥扎格雷钠注射液
其他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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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16-12-22
一、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本品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严重过敏反应。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用法用量缓慢滴注,建议用药起始10分钟内滴注速度不超过30滴/分钟。二、【禁忌】项应包括:1.对本药任一成份过敏者。2.癫痫持续状态。3.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三、【不良反应】项应包括: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红斑疹、斑丘疹、皮肤瘙痒、皮肤潮红、喉水肿、头面部水肿等;可见过敏样反应和过敏性休克,症状包括多汗、面色苍白、呼吸困难、紫绀、血压下降等。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畏寒、乏力、腰痛、背痛、水肿。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憋气、呼吸急促、咳嗽、鼻塞、支气管痉挛。神经系统损害:头晕、眩晕、头痛、惊厥、麻木、抽搐、憋气、烦躁、震颤、抑郁、失眠、癫痫发作。消化系统损害:腹泻、腹痛、恶心、呕吐、便秘、口干、肝脏氨基转氨酶升高。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升高、血压下降。泌尿系统损害:血尿素氮升高。给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静脉炎。四、【注意事项】项应包括:1.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及用法用量使用。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3.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5.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如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五、【儿童用药】项应包括: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申请人应对备案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国药准字H20050204
批准日期:2009-09-15
增加包装规格,1瓶/盒,附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1支,并按24号令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相关内容。2008年12月23日包装备案(备案号:豫备200800756)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