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豫备20120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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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2-04-16 |
备注 | 已备案 |
河南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批号:国药准字H41024532);
已于2012-04-16进行备案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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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41021400
批准日期:2018-04-17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修改药品说明书。 功能主治由“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瘀血阻络证者。”变更为“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用于脑络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痹阻,胸痹心痛;中风后遗症及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注意事项由“1.个别患者出现皮肤搔痒,停药自行消失;2.不宜用于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患者。”变更为“1.不宜用于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患者。2.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瘙痒,停药后自行消失。”灯盏花素片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10042(ZD-0042)-2002”变更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申请人应对备案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国药准字H41021901
批准日期:2015-11-18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附录修订说明书适应症,补充原适应症“小面积烧伤”为“小面积烧伤(程度较轻的烧伤(Ⅰ。或浅Ⅱ。))”;在原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增加“9.本品为非无菌制剂。10.应遵医嘱使用。”
国药准字B20020762
批准日期:2015-05-21
依据新颁布的药品标准(WS-5741(B-0741)-2014Z)修订对应的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申请人应对备案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