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皖备20160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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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6-10-27 |
备注 | 已备案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匹胺钠(批号:国药准字H20044202);
已于2016-10-27进行备案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064014
批准日期:2025-05-12
国药准字H20053223(1.0g)、国药准字H20067291(0.5g)、国药准字H20067292(2.0g)
批准日期:2019-04-11
(1)国药准字H20044833;(2)国药准字H20044835;(3)国药准字H20057362
批准日期:2018-02-06
0.5g:国药准字H20084217,1.0g:国药准字H20084218,2.0g:国药准字H20084219
批准日期:2017-06-15
国药准字20054491、国药准字20040904、国药准字20054490
批准日期:2015-08-18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184080
批准日期:2025-09-18
变更本品生产批量,在原批量 2万支/批(15kg原料药)的基础上增加20万支/批(150kg原料药),同时增加与无菌保障水平相关的步骤的生产时间。
国药准字H20030473
批准日期:2025-09-09
新增我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自产的盐酸倍他司汀原料药(登记号为Y20200001402,状态为“A”),作为公司注射用盐酸倍他司汀的原料药来源。
国药准字H20103220
批准日期:2025-08-22
我公司产品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规格:5ml:15mg)生产用原料药现有一家合格供应商(生产商)为: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该产品的原料药供应商(生产商)为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249499
批准日期:2025-08-21
1.将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要求调整说明书备案内容。
2.按照原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要求,在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的说明书、标签上增加“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其他内容无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