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陕备2015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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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清热解毒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5-01-15 |
备注 | 已备案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片(批号:国药准字Z61020051);
已于2015-01-15进行备案
清热解毒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54175
批准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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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61021656
批准日期:2025-09-15
申请将妇科调经片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说明书及标签的注册地址由“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变更为“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
国药准字Z61021655
批准日期:2025-09-15
申请将补肾强身胶囊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由“尚不明确。”修订为“本品可见瘙痒、口干等不良反应。”【禁忌】由“儿童、孕妇禁用。”修订为“1.儿童、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由“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修订为“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同步修订药品标签相应内容。
国药准字Z20063955
批准日期:2025-09-11
申请将益肾灵颗粒药品再注册批件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地址由“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变更为“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同步修订益肾灵颗粒说明书及标签中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地址项。
国药准字Z20025587
批准日期:2025-09-11
申请将小儿麦枣咀嚼片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由“尚不明确。”修订为“本品可见烧心、呕吐、腹部不适、便秘、腹泻等不良反应。”,【禁忌】由“糖尿病患儿禁服。”修订为“1.糖尿病患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由“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修订为“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 7 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同步修订药品标签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