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陕备2018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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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益香当红膏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8-11-27 |
备注 | 已备案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香当红膏(批号:国药准字B20020418);
已于2018-11-27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9993395
批准日期:2024-12-25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81号令《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修订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中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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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0号令《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元胡止痛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对元胡止痛片的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中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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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利巴韦林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55号)的要求,对说明书黑框警告内容、【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说明书内容变更标签相应内容;并对新修改的说明书、标签备案。
详见附件:修订说明。
国药准字Z20026021
批准日期:2023-07-10
对平溃散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项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说明书内容变更标签相应内容。
【不良反应】由“尚不明确”变为“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烧心、舌变色、胃肠道反应、皮疹、瘙痒、颜面浮肿等”。
【禁忌】由“尚不明确”变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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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1-10-11
对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说明书内容变更标签相应内容。【不良反应】由“尚不明确”变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口干、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禁忌】由“尚不明确”变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由“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变为“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