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鲁备2017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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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7-01-04 |
备注 | 已备案 |
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批号:国药准字Z37020670);
已于2017-01-04进行备案
清热解毒口服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13021460
批准日期:2025-08-04
国药准字Z12020446
批准日期:2025-07-27
国药准字Z23020927
批准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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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6-17
国药准字Z42021874
批准日期:2025-06-06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0930007
批准日期:2025-03-24
渴乐宁胶囊(国药准字Z10930007,每粒装0.45g)在“塑料瓶”(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的基础上,增加“铝塑”包装(12粒/板×3板/包×1包/盒);说明书和标签包装项进行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20023009
批准日期:2025-01-10
外用应急软膏(规格:每1g相当于饮片0.21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009)申请增加每支20g、每支30g两种包装规格,【包装】由“铝管。每盒1支,每支15g。”变更为“铝管。每盒1支,每支15g、20g、30g。”。说明书和标签根据上述变更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37020668
批准日期:2024-11-1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通便灵胶囊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127号)的要求,对本品说明书中【警示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标签根据说明书中的有关内容一并修订。说明书和标签的其他内容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国药准字Z20026334
批准日期:2024-06-26
该产品长期未生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批件号:(2012)国药标字ZD-0349号”的要求,乌丹降脂颗粒质量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919(ZD-0919)-2002”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919(ZD-0919)-2002-2012Z”。说明书中的【执行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919(ZD-0919)-2002”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919(ZD-0919)-2002-2012Z”,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标签不进行变更。
国药准字B20020038 国药准字Z37020670
批准日期:2024-04-30
1、紫芪克咳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38)为独家品种,现依据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批件号:ZGB2023-57)修订本品的执行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5038(B-0038)-2014Z"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5038(B-0038)-2014Z-2023”、【规格】由“每支装10ml”变更为“每支装10ml(每1ml相当于饮片0.3g)”。2、紫芪克咳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38)和清热解毒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670)共2个品种,生产企业(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不变,生产场地由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路121号变更至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4号。说明书和标签根据上述变更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清热解毒口服液在变更生产场地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或中等变更,将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