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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鲁备201900288
药品通用名称 牛黄解毒片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9-05-09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牛黄解毒片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牛黄解毒片(批号:国药准字Z37021587); 已于2019-05-09进行备案
牛黄解毒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1020621
批准日期:2025-09-21
国药准字Z65020053
批准日期:2025-09-19
国药准字Z45022079
批准日期:2025-09-15
国药准字Z42020863
批准日期:2025-09-10
国药准字Z61020940
批准日期:2025-09-09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050444
批准日期:2024-06-13
收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和《中国药典》2015版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的备案资料。将【成分】项下内容“本品每片含富马酸酮替芬1.38毫克(相当酮替芬1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乳糖、淀粉、羟丙纤维素、甜菊素、滑石粉、硬脂酸镁。”修订为“本品每片含富马酸酮替芬1.38毫克(相当酮替芬1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乳糖、玉米淀粉、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甜菊素、滑石粉、硬脂酸镁。”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号令等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国药准字H37024023
批准日期:2023-06-09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利巴韦林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55号)和《中国药典》2020年版要求修改利巴韦林含片药品说明书。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02号)及24号局令的要求,对利巴韦林含片说明书增加黑框警告,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进行修订。标签根据说明书一并修订。 其他内容未做变更并与批准通知书附件内容一致。
国药准字Z20093156
批准日期:2021-11-11
(1)将【不良反应】项下内容“尚不明确”修改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恶心、呕吐、腹痛、腹部不适、皮疹、瘙痒、红斑、潮红、食欲减退、水肿等。”(2)将【禁忌】项下内容“糖尿病患儿禁服。”修改为:“1、糖尿病患儿禁服。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3)将【注意事项】项整体修改为: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心脏病等慢性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其他内容未做变更并与批准通知书附件内容一致。说明书修改日期为本次备案日期。
国药准字H20056504
批准日期:2020-08-14
同意本品增加“15片/板*2板/盒”包装规格。原药品批准文号不变。并请对说明书、包装标签做相应修改。
国药准字H37024010
批准日期:2020-03-27
收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05号)修订本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备案资料。对本品说明书【药品名称】、【成份】、【贮藏】、【执行标准】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为:1.【药品名称】项下“通用名称”由“硫酸软骨素片”修订为“硫酸软骨素钠片”;2.【药品名称】项下“英文名称”由“Chondroitin Sulfate Tablets”修订为“Chondroitin Sulfate Sodium Tablets”;3.【药品名称】项下“汉语拼音”由“Liusuan Ruangusu Pian”修订为“Liusuan Ruangusuna Pian”;4.【成份】项由“系自猪的喉骨、鼻中骨、气管等软骨组织提取制得的酸性黏多糖。本品含氨基己糖以氨基葡萄糖(C6H13O5N)计算,不得少于硫酸软骨素钠标示量的24.0%。”修订为“系自猪的喉骨、鼻中骨、气管等软骨组织中提取制得的硫酸化链状黏多糖钠盐。本品含硫酸软骨素钠[H(C14H19NNa2O14S)xOH]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5.【贮藏】项由“密封,遮光,在干燥处保存。”修订为“密封,遮光,在阴凉处保存。”;6.【执行标准】由“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第六册”修订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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