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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滇备201500590
药品通用名称 感冒水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5-07-15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感冒水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水(批号:国药准字Z53021209); 已于2015-07-15进行备案
感冒水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33020559
批准日期:2024-04-26
国药准字Z11020749
批准日期:2015-06-01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25673
批准日期:2025-08-01
1.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七味糖脉舒胶囊,变更浸膏干燥方式(喷雾干燥变为低温真空干燥) 2.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七味糖脉舒胶囊,红参生药粉制备过程中增加红参微生物控制方法(湿热处理,温度105℃,时间30min)
国药准字Z53021201
批准日期:2025-07-10
灵芝糖浆包装规格由“100毫升/瓶”,增加单剂量包装规格“20毫升/瓶”,同步修订说明书和标签。
国药准字Z53020734
批准日期:2025-06-23
强力枇杷露质量标准【性状】根据2020年版《中国药典》变更,由“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变更为“本品应为棕色至深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增加【PH】、【薄层鉴别】、【含量测定】项;同时增加150毫升/瓶×1瓶/盒包装规格。
国药准字Z53021270
批准日期:2025-05-26
建曲,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同步修订说明书和标签。
国药准字Z53020737
批准日期:2025-03-19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天麻制剂、复方石韦胶囊(颗粒、咀嚼片)和喘舒片等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6号) ,本次备案申请将天麻胶囊说明书中“【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儿童、孕妇禁用;【注意事项】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变更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天麻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胃部不适、便秘、皮疹、瘙痒、头晕、头痛、嗜睡、失眠、虚弱、过敏反应、发热、胸闷、心悸、面部水肿、血压升高等,有肝功能异常及过敏性休克等个案报告。【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1.若出现畏寒、心率异常、血压下降、呼吸困难、发绀等症状即应当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2.忌寒凉及油腻食物。3.本品宜饭后服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5.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9.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同时修订【包装】项,由“铝塑包装 12粒/板×2板/盒”变更为“口服固体药用铝箔、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包装 12粒/板×2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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