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鄂备20080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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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大山楂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08-05-27 |
备注 | 已备案 |
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山楂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42021544);
已于2008-05-27进行备案
大山楂颗粒
其他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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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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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14-07-25
该公司复方丹参片在原有包装规格基础上增加100片/瓶、200片/瓶、270片/瓶的包装规格,并相应修改该品种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有关内容。本局对该备案申请无异议,企业应对该申报资料负责。
H42022525
批准日期:2014-06-19
同意该品种在原有包装规格的基础上增加包装规格:10袋/盒。并相应修改药品说明书和药品包装标签的有关内容。本局对该备案申请无异议,企业应对该申报资料负责。
国药准字Z42020856
批准日期:2012-01-04
已收到企业申报资料,申请备案内容:根据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10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0年第43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和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三七片的质量标准,修改三七片的说明书和标签。本局对上述申请无异议,企业应对申报资料负责。
国药准字Z42020857
批准日期:2010-11-01
已收到企业申报资料,申请备案内容: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维C银翘片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维C银翘片的说明书和标签。将原说明书中【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WS3-B-4000-98-2003”改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格】由“每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改为“每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成分】中的“金银花”改为“山银花”,“薄荷油”改为“薄荷素油”;【功能主治】由“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改为“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将【说明书修订日期】改为“ 年 月 日”,纸箱、标签、小盒、中盒上的【规格】要修改。【贮藏】改为“遮光,密封”。本局对上述备案内容无异议,企业应对申报资料负责。
国药准字Z42021548
批准日期:2010-11-01
已收到企业申报资料,申请备案内容: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生脉颗粒(党参方)的说明书和标签。只是名称改变,其它不作修改。本局对上述备案内容无异议,企业应对申报资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