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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滇备201201170
药品通用名称 清 火 栀 麦 片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2-12-18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清 火 栀 麦 片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扩展信息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 火 栀 麦 片(批号:国药准字Z53020425); 已于2012-12-18进行备案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93662
批准日期:2025-03-13
对包装规格200片/瓶说明书及标签新增使用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怡亚通健康”,商标由“云河药业”变更为“怡亚通健康”及“云河药业”。
国药准字Z53020562
批准日期:2025-03-11
对包装规格12克/袋×12袋/盒的说明书及标签使用商标“GOOD DOCTOR HAO YI SHENG、好大夫”贴牌,商标由“GOOD DOCTOR HAO YI SHENG、蜀汉本草”变更为“GOOD DOCTOR HAO YI SHENG、好大夫”。
国药准字Z53021672
批准日期:2024-11-26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81号),对包装规格为10毫升/支×6支/盒的说明书及小盒【不良反应】项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禁忌】项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增加“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国药准字Z53020814
批准日期:2024-11-26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元胡止痛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40号),对包装规格为24片/瓶、12片/板×2板/盒的说明书及小盒【不良反应】项增加“监测数据显示,元胡止痛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口干、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嗳气、皮疹、瘙痒、潮红、红斑、荨麻疹、多汗、头晕、头痛、嗜睡、失眠、胸部不适、乏力、发热、心悸、呼吸困难、过敏反应等,有肝功能异常、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禁忌】项增加“1.孕妇忌服。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增加“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不建议长期服用。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5.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当去医院就诊。6.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当去医院就诊。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确需使用,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监测。10.使用本品时不宜再合并用其他非甾体类镇痛药,如确需使用,应当加强监测。11.对于有出血倾向或使用抗凝、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监测。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13.目前尚无儿童用药的临床证据。14.过敏体质者慎用。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国药准字Z53020429
批准日期:2024-11-26
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81号),对包装规格为24片/袋×20袋/包、12片/板×2板/盒的说明书及小盒、小袋、中袋【不良反应】项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恶心、呕吐、口干、口苦、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潮红、过敏反应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禁忌】项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增加“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2、根据《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及国家药监局官网“OTC中药说明书范本”对相应的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功能主治】项由“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修订为“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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