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赣备202203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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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调经养颜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江西省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2-10-11 |
备注 | 已备案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经养颜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20090597);
已于2022-10-11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60339
批准日期:2025-01-17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7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4号)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宫炎平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134号)相关规定,对宫炎平胶囊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四项内容进行统一修订,涉及药品标签的一并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说明书新增“警示语:孕妇慎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二.将原说明书和标签中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现修订为“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胃痛、腹泻、腹部不适、胃肠胀气、食欲不振等。皮肤:皮疹、瘙痒等。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其他:口干、乏力、胸闷等。”三.将原说明书和标签中的【禁忌】“尚不明确”现修订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四.将原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尚不明确”现修订为“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不宜同时服用酸味食物。2.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过量服用。3.孕妇慎用。4.血虚失荣腹痛及寒湿带下者慎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将原标签中的【注意事项】“尚不明确”现修订为“孕妇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其它内容“详见说明书”。五、其它内容不变
国药准字H19993285
批准日期:2025-01-03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利巴韦林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55号)及附件的要求,对说明书中【警示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对标签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20090763
批准日期:2024-10-08
根据红花逍遥颗粒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6747)审批结论的规定对本品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四项安全性信息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警示语:孕妇禁用”现修订为“警示语:孕妇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二、将原“【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现修订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酸、呃逆、胃部不适、便秘、皮疹、荨麻疹、瘙痒、心悸、头晕、不规则阴道出血等。 三、将原“【禁忌】孕妇禁用。”现修订为“【禁忌】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四、将原“【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燥,舌无津液者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现修订为“【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燥,舌无津液者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本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它项无任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