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渝备2024043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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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七珠健胃茶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45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45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11-18 |
备注 | 已备案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七珠健胃茶(批号:国药准字Z20026581);
已于2024-11-18进行备案
七珠健胃茶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26582
批准日期:2021-12-03
国药准字Z20026579
批准日期:2021-08-05
批准日期:2015-01-08
国药准字Z20026580
批准日期:2012-05-11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50020437
批准日期:2023-07-07
一、【不良反应】修改为“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二、【禁忌】修改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增加“1.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2.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3.运动员慎用。”内容。
国药准字Z20027417
批准日期:2022-04-21
1.申请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4.5g/袋)的有效期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2.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4.5g/袋)的说明书:“有效期”项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Z20027420
批准日期:2022-04-21
1.申请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3g/袋)的有效期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2.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3g/袋)的说明书:“有效期”项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Z20026887
批准日期:2022-04-21
1.申请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3g/袋)的有效期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2.该药品(内包材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袋,3g/袋)的说明书:“有效期”项由“暂定12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Z50020378
批准日期:2021-09-16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感冒清热制剂等4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88号)”的附件1,对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