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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辽备2025004519
药品通用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上市许可持有人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1-24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批号:国药准字H20133234); 已于2025-01-24进行备案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183041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H20153195
批准日期:2025-07-31
国药准字H20030727
批准日期:2025-06-25
国药准字H20237172
批准日期:2025-02-13
国药准字H20203329
批准日期:2025-01-27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103707
批准日期:2025-08-13
参照《中国药典》2025版修订药品注册标准:将磷标准限度收严至“每1L中含磷(P)应为420mg~492mg”;甘油标准限度至“每1ml中含甘油应为23.75mg~26.25mg”;完善可见异物标准限度为“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有色纤维、有色块状物”。
国药准字H20254781
批准日期:2025-07-28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进行备案。本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使用“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080652
批准日期:2025-01-17
本品有效期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修订。
国药准字H20150032
批准日期:2024-08-03
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同时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做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13665
批准日期:2024-06-17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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