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国备20240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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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唑来膦酸注射液 |
英文名称/拉丁名称 | Zoledronic Acid Injection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英文) | Gland Pharma Limited |
生产企业地址 | Sy. No. 143 to148、150 &151, Near Gandimaisamma Cross Roads, D.P.Pally, Dundigal Post, Dundigal-Gandimaisamma Mandal, Medchal-Malkajgiri District, Hyderabad-500043,Telangana, India.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Gland Pharma Limited |
上市许可持有人(英文) | Gland Pharma Limited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Sy. No. 143 to148、150 &151, Near Gandimaisamma Cross Roads, D.P.Pally, Dundigal Post, Dundigal-Gandimaisamma Mandal, Medchal-Malkajgiri District, Hyderabad-500043,Telangana, India. |
境外生产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境外生产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备案日期 | 2024-09-26 |
备注 | 已备案 |
Gland Pharma Limited生产的唑来膦酸注射液(批号:国药准字HJ20230140);
已于2024-09-26进行备案
唑来膦酸注射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254690
批准日期:2025-09-08
国药准字H20213996
批准日期:2025-05-26
国药准字H20213996
批准日期:2024-10-12
国药准字H20233910
批准日期:2024-09-03
国药准字H20113138
批准日期:2023-08-22
其他产品
Y20190000179
批准日期:2024-10-29
步骤-I:
原生产区域block 1变更:中间体I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增加步骤I的生产区域Block 5(生产厂址不变)。(3)变更氢氧化钠投料量。(4)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1步至第5步起始物料和试剂加入顺序。(5)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19步主反应温度。(6)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24步釜内温度,且变更釜内物料pH值控制范围。(7)干燥: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63步干燥时真空度。(8)变更二级包装容器。
新增的生产区域Block5变更:中间体I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增加步骤I的生产区域Block 5(生产厂址不变)。(3)变更氢氧化钠投料量。(4)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1步至第5步起始物料和试剂加入顺序。(5)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19步主反应温度。(6)主反应: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24步釜内温度,且变更釜内物料pH值控制范围。(7)干燥:变更原生产工艺描述中第63步干燥时真空度。(8)变更二级包装容器。(9)变更生产设备。
步骤-II:(1)中间体II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变更中间体I投料量。(3)变更生产设备。
步骤-III:(1)中间体III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变更中间体II投料量。(3)变更生产设备。
步骤-IV:(1)中间体IV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变更中间体III投料量。(3)变更生产设备。
步骤-IV 返工:(1)变更生产设备。
步骤-V:(1)生产批量放大(原批准批量的10倍范围内)。(2)变更中间体IV投料量。(3)增加过程控制水分控制。(4)变更生产设备。(5)变更直接接触包材生产商。(6)变更成品包装规格,由2kg/桶变更为5kg/桶。(7)成品包装容器中加入氧气清除剂和氧指示剂。
步骤-V 返工:(1)变更生产设备。
变更丙酮质量标准。
变更生产工艺信息表中的生产地址名称(不改变实际生产地址)。由原来的Plot No.49 & 50, JNPC, Parawada, Visakhapatnam-531019, Andhra Pradesh, India 变更为 Plot No. 49 & 50, JNPC, Parawada, Anakapalli-531019, Andhra Pradesh, India。
国药准字HJ20240011
批准日期:2024-09-26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药品管理法》、《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和《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和企业商业销售需求,申请对说明书和标签进行修订。
1. 修订说明书内容:增加药品批准文号、核准日期、商标名、企业包装管理码。
2. 修订标签内容;完善药品包装信息和境内联系人信息;增加药品批准文号、商标名、一致性评价标识、GTIN、商品条码标识、药品追溯码标识、企业包装管理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企业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