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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琼备2025019443
药品通用名称 尼莫地平注射液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5-16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尼莫地平注射液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尼莫地平注射液(批号:国药准字H20247004); 已于2025-05-16进行备案
尼莫地平注射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243969
批准日期:2025-09-12
国药准字H20243814
批准日期:2025-08-21
国药准字H20254339
批准日期:2025-08-06
国药准字H20249601
批准日期:2025-07-17
国药准字H20030306
批准日期:2025-05-26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253246国药准字H20253247
批准日期:2025-09-19
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要求,在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203510
批准日期:2025-09-03
注射用比伐芦定注册标准由YBH13512021变更为《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和YBH13512021。紫外鉴别限度、溶液颜色和澄清度、聚合物检验、细菌内毒素、有关物质按照《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执行,其中《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杂质Ⅰ≤0.5%、杂质Ⅱ≤0.5%、杂质Ⅲ≤0.5%”对应注册标准中“杂质M≤0.4%、杂质O≤0.4%、杂质H≤0.3%”,杂质限度按照更严的注册标准限度执行,即“杂质Ⅰ≤0.4%、杂质Ⅱ≤0.4%、杂质Ⅲ≤0.3%”;其余项目执行注册标准YBH13512021。
国药准字H20020088
批准日期:2025-08-29
氯雷他定片注册标准“YBH07172019”中杂质VII限度收紧,由“≤0.30%”变更为“≤0.2%”。
国药准字H20258110
批准日期:2025-08-26
碘帕醇注射液(规格:50ml:15g (I),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8110)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说明书和质量标准的【有效期】项相应修订。
Y20170000518
批准日期:2025-08-26
更昔洛韦钠有效期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