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细胞保存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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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浙甬械备20180116号 |
备案人名称 | 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 |
生产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2、3楼 |
产品有效期 | 常温避光储存,有效期为24个月;试剂盒应在4℃~30℃的环境中避光贮存,保持干燥,远离热源并防火,无腐蚀性气体,有效期为18个月。 |
预期用途 | 用于保存、运输取自人体的细胞,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目的,不用于治疗性用途。 |
备案单位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8-07-24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浙甬械备20180116号:细胞保存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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