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牙科树脂充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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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沪浦械备20160099号 |
备案人名称 | 上海康桥齿科医械厂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
产品描述 | 工作部分渐细、横截面为圆形、端部扁平的手动器具。可重复使用。 |
预期用途 | 用于将充填材料压入目标位置。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6-09-19 |
变更情况 | 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10次变更。 我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沪浦药监械生产备20010586号,于2024年3月变更了生产地址,因此,本次变更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产品说明书、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载明的生产地址,原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幢、D幢,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4-03-25,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7次变更。 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的有关要求,本次变更产品描述及预期用途。原牙科树脂充填器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产品描述:工作部分渐细、横截面为圆形、端部扁平的手动器具。可重复使用。变更为:由手持部分和工作端组成。根据用途工作端有不同形状。分为单头和双头两种形式。无源产品。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原牙科树脂充填器备案信息表载明的预期用途:用于将充填材料压入目标位置。变更为:用于将充填材料输送、填入至目标位置。 2.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用途:用于将充填材料压入目标位置。变更为:用于将充填材料输送、填入至目标位置。此次变更提交的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使用说明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有关条款的规定。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2022-02-23,增加一个产品规挌:KPFI--G7;2018-04-23,2017年7月增加一个新型号:KPFI-G6。;2017-07-21,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4次变更。 2019年12月增加1个新规格:KPFI-G8。 此次变更提交的牙科树脂充填器说明书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十一条第九款医疗器械废弃处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产品使用后需要处理的,应当注明相应的处理方法的要求,说明书中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0-01-06,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9次变更。 本次变更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头部制造用材料添加1RK91,生产使用后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3-07-13,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1次变更。 2017年5月增加五个新型号: KPFI-G1;KPFI-G2;KPFI-G3;KPFI-G4;KPFI-G5。;2017-06-02,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11次变更。 本次变更增加2个型号规格:KPFI-NT1、KPFI-GNT1。 原备案的型号规格:KPFI1;KPFI2;E1;R1;KPFI-M1;KPFI-M2;KPFI-M3;KPFI-M4;KPFI-M5;KPFI-MH1;KPFI-MH2;KPFI-MH3;KPFI-MH4;KPFI-MH5;KPFI-G1;KPFI-G2;KPFI-G3;KPFI-G4;KPFI-G5;KPFI-G6;KPFI-G7;KPFI-G8;KPFI-GM1;KPFI-GM2;KPFI-GM3。 变更为:KPFI1;KPFI2;E1;R1;KPFI-M1;KPFI-M2;KPFI-M3;KPFI-M4;KPFI-M5;KPFI-MH1;KPFI-MH2;KPFI-MH3;KPFI-MH4;KPFI-MH5;KPFI-G1;KPFI-G2;KPFI-G3;KPFI-G4;KPFI-G5;KPFI-G6;KPFI-G7;KPFI-G8;KPFI-GM1;KPFI-GM2;KPFI-GM3;KPFI-NT1;KPFI-GNT1。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5-03-04,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5次变更。 此次变更提交的牙科树脂充填器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医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最小销售单元标签上增加“使用期限:”。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1-04-30,我厂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此次提出第8次变更。 2022年9月增加3个型号规格:KPFI-GM1、KPFI-GM2、KPFI-GM3。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2-09-06,我厂牙科树脂产品此次提出第6次变更。 1.原备案时例出的牙科树脂充填器使用材料不完整,此次变更调整为:整体结构的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32Cr13Mo材料制成。头柄装配结构的头部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32Cr13Mo、40Cr13、05Cr17Ni4Cu4Nb材料制成,柄部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12Cr18Ni9、06Cr19Ni10材料制成,G1-G8的产品手柄外部为包胶。 2.原备案时提交的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使用说明书载明的11.使用期限:在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使用期限不低于一年。变更为:11.使用期限:十五年。 此次变更提交的牙科树脂充填器产品使用说明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有关条款的规定。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1-12-31 |
备案类型 | 国产 |
沪浦械备20160099号:牙科树脂充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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