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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医用红外激光胶片
备案号 闽厦械备20150032号
备案人名称 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08号91号楼
生产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08号91号楼
型号规格 型号:DVC+;规格(cm): 20×25,25×30,28×35,35×28,35×35,35×43。
产品描述 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属于干式激光胶片,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数字化摄影)
预期用途 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
备案单位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5-03-23
变更情况 2017年12月4日,产品描述由“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医学影像。”变更为“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医学影像。” 2018年1月25日 产品描述由“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医学影像。”变更为“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属于干式激光胶片,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数字化摄影)。” 2020年07月28日,变更型号规格、产品技术要求,型号/规格由“型号:DVC+;规格(cm): 20×25,25×30,28×35,35×28,35×35,35×43”变更为“型号:DVC+;规格cm(in): 20×25(8×10),25×30(10×12),28×35(11×14),35×35(14×14),35×43(14×17)”。2020年12月25日,变更备案人注册地址。备案人注册地址由“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08号91号楼”变更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08号”。 2021年05月26日,变更产品描述。产品描述由“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属于干式激光胶片,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数字化摄影)。”变更为“由聚酯(PET)片基包被银盐(卤化银)和保护层组成”。 2022年03月31日,变更预期用途。预期用途由“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变更为“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
备案类型 国产
数据更新时间:2025-08-21

闽厦械备20150032号:医用红外激光胶片

扩展信息
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备案的医用红外激光胶片(备案号:闽厦械备20150032号) ,通常由在透明胶片基的一侧或双侧涂上卤化银感光乳剂/感光材料制作而成,属于干式激光胶片,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数字化摄影) 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
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闽厦械备20220204号
备案日期:2022-08-22
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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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2019-12-30
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
闽厦械备20170036号
备案日期:2017-05-02
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
闽厦械备20140002号
备案日期:2017-03-20
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
医用红外激光胶片
其他厂家
浙杭械备2016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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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穗械备2020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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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深械备20170332号
备案日期: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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