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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粤备2025022075
药品通用名称 痰咳净散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6-10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痰咳净散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痰咳净散(批号:国药准字Z44020589); 已于2025-06-10进行备案
痰咳净散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2021875
批准日期:2025-06-06
国药准字Z62020612
批准日期:2024-08-19
国药准字Z22022234
批准日期:2023-09-01
国药准字Z44020722
批准日期:2021-04-21
国药准字Z22025750
批准日期:2018-09-27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44020617
批准日期:2025-07-18
本品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Z00382022”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3528-98-2025”,说明书、标签中【执行标准】项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44020588
批准日期:2025-06-10
收到本品修订包装标签的备案资料,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号令的要求印制。
国药准字Z20026280
批准日期:2025-05-09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小柴胡制剂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146号)文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内容。具体如下:【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部不适、腹泻、皮疹、瘙痒、潮红、多汗、头晕、嗜睡、胸部不适、过敏反应、心悸等。【禁 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国药准字Z44020591
批准日期:2025-03-03
本品有效期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44023699
批准日期:2024-11-05
本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为“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作相应的修订。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