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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陕备2024021786
药品通用名称 元胡止痛片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3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3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4-06-11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元胡止痛片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元胡止痛片(批号:国药准字Z61021520); 已于2024-06-11进行备案
元胡止痛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1022282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44020660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44020915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36021487
批准日期:2025-09-17
国药准字Z45022074
批准日期:2025-09-15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123009
批准日期:2025-08-25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4B05897)审批结论修订七味刺榆颗粒药品说明书:1.【不良反应】项由“偶见服药后轻度腹泻,停药后可消失。”变更为“本品可见腹泻等不良反应。”;2.【禁忌】项由“尚不明确。”变更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3.【注意事项】项由“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变更为“1.目前尚无儿童、老年患者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2.孕妇及月经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药品标签一并进行修订。
国药准字Z20064234
批准日期:2025-08-06
一.处方药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由“尚不明确。”变更为“监测及文献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皮疹、瘙痒、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等。”;【禁忌】项由“青光眼忌服。”变更为“1.前列腺增生、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由“孕妇及合并其他疾病者遵医嘱。”变更为“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本品不宜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物等同时服用。6.本品含白芍、白及、甘草,不宜与含藜芦、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7.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二.非处方药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由“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变更为“监测及文献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皮疹、瘙痒、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等。”;【禁忌】项由“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变更为“1.前列腺增生、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变更为“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含白芍、白及、甘草,不宜与含藜芦、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国药准字Z20063349
批准日期:2024-12-03
通便灵胶囊药品说明书中增加【警示语】“本品含番泻叶,不宜超量或者长期服用。”;【不良反应】项由“尚不明确”变更为“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腹鸣、恶心、呕吐、口干、反酸、烧心、食欲减退、皮疹、瘙痒、头晕、头痛、嗜睡、乏力、心悸。监测数据及文献有长期服用本品致结肠黑变病的报告。”;【禁忌】项由“孕妇忌服”变更为“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变更为“1.本品含番泻叶,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减量或者停药,如出现水样便应当及时停药。2.本品不宜超量或者长期服用,不宜与番泻叶及其他含番泻叶制剂同时使用。文献报道长期服用含蒽醌类成份中药(番泻叶等)或者制剂可引起结肠黑变病。3.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4.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者,应当立即停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5.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慎用,确需使用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者慎用。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国药准字Z20217006
批准日期:2024-09-18
根据稳定性研究结果,申请将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为24个月;同时对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按规定进行修订。
国药准字Z19990051
批准日期:2023-12-20
本次备案的内容为将生产场地由“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变更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自贸大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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