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陕备2024016357 |
---|---|
药品通用名称 | 元胡止痛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陕西省华阴市华山镇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B座30705室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05-09 |
备注 | 已备案 |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元胡止痛片(批号:国药准字Z61021291);
已于2024-05-09进行备案
元胡止痛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41022282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44020660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44020915
批准日期:2025-09-23
国药准字Z36021487
批准日期:2025-09-17
国药准字Z45022074
批准日期:2025-09-15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53156
批准日期:2024-10-16
1.申请修订银黄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项下内容。
【不良反应】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恶心、呕吐、口干、口苦、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潮红、过敏反应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国药准字Z20025756
批准日期:2021-03-01
根据临床需求,在原包装规格“10g×10袋/盒,10g×9袋/盒,10g×6袋/盒”基础上,申请增加“10g×8袋/盒”包装规格。同时修改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规格项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