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苏备2024009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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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胸腺肽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4-03-20 |
备注 | 已备案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胸腺肽(批号:国药准字H20003752);
已于2024-03-20进行备案
注射用胸腺肽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2026381
批准日期:2024-12-10
国药准字H20003045
批准日期:2024-12-02
国药准字H20003899
批准日期:2023-11-10
国药准字H11022238
批准日期:2023-10-11
国药准字H61023596
批准日期:2023-08-17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244628
批准日期:2024-11-11
本品根据国家局《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在说明书和标签中增加“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本品按照化学药4类申报后获批,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0.5ml:2.5单位:国药准字H32025282;1ml:5单位:国药准字H32025280;1ml:10单位:国药准字H32025281
批准日期:2024-08-26
同意备案:按照《总局关于修订缩宫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54号) 》,修订缩宫素注射剂说明书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药物过量】项。
15mg(以C3H9NNa207P2计):国药准字H20067212 30mg(以C3H9NNa207P2计):国药准字H20067213
批准日期:2024-07-25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帕米膦酸二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9号),对本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项进行修订。(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以下内容:上市后监测到帕米膦酸二钠制剂的下列不良反应/事件:1.全身:流感样症状、发热、寒战、胸痛、疼痛、乏力等。2.给药部位:输液部位疼痛、局部肿胀、注射部位反应等。3.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消化不良、便秘等。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感觉减退、肌肉不自主收缩、局灶性癫痫发作、木僵等。5.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肌痛、骨痛、关节痛、腰背痛、肢体疼痛、骨骼肌肉疼痛、肌肉肿胀、颌骨坏死等。6.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包括红斑疹、斑丘疹、荨麻疹)、潮红、瘙痒、出汗增加等。7.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高血压、静脉炎等。8.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输液相关反应、过敏性休克等。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等。10.代谢和营养:低钙血症、低钾血症等电解质异常,厌食等。11.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等。12.眼部:结膜炎、葡萄膜炎、眼痛、巩膜炎等。13.其他: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精神障碍等。(二)【注意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品不应静脉推注,应用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2.不建议严重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患者使用本品。3.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的癌症患者中有发生颌骨坏死的报告。颌骨坏死常伴有多重危险因素,如癌症、接受化疗或糖皮质激素等治疗、合并症(如贫血、凝血功能障碍、感染、既往牙科疾病)。对于正在接受双膦酸盐治疗且已出现颌骨坏死的患者,牙科手术可加重病情。在接受双膦酸盐治疗前应考虑进行牙科检查,并尽可能避免损伤性牙科操作。对于需要接受牙科操作的患者,目前尚无资料支持停止双膦酸盐治疗可降低颌骨坏死的风险。临床医生应评估患者个体获益风险后进行处理。(三)【药物相互作用】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品与降钙素联合应用治疗严重高钙血症病人时,可产生协同作用,导致血清钙降低更为迅速。2.由于与二价阳离子形成复合物,因此帕米膦酸二钠不应加入含钙静脉注射溶液中。3.因本品与骨结合,故本品干扰骨同位素扫描图像。4.本品与其他潜在肾毒性药物合用时应谨慎。当本品与沙利度胺合用时,发生肾功能损害风险增加。根据《中国药典》及《药品注册批件》变更内容,变更说明书执行标准。(四)在原有说明书的基础上,【生产企业】修改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名称: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邮政编码:210038电话号码:025-85803559传真号码:025-85804063网 址:http://www.njxbyy.com(五)【执行标准】变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原标准YBH06182008中【检查】项下亚磷酸盐同时执行增加修改日期,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对其进行了规范。
国药准字H32025081
批准日期:2024-04-30
根据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件(批件号:XGB2021-056),将凝血酶冻干粉的中文通用名称修订为凝血酶散,汉语拼音修订为Ningxuemei San。【贮藏】项后增加“曾用名:凝血酶冻干粉”,说明书及标签做同步修订。
国药准字H20084345
批准日期:2024-03-1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卡络磺钠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对注射用卡络磺钠的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标签做同步修订。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3年第20号),【包装】项由“西林瓶”修订为“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