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蒙备2023037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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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消栓口服液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内蒙古通辽市中心大街196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心大街196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3-11-20 |
备注 | 已备案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口服液(批号:国药准字Z15020583);
已于2023-11-20进行备案
消栓口服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63264
批准日期:2025-09-17
国药准字Z20063264
批准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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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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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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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5-04-1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15020833
批准日期:2025-09-05
申请新增诺氟沙星胶囊“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2粒/板×5板/盒”包装规格的说明书、包装标签备案。
一、包装标签是依据诺氟沙星胶囊“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用铝箔泡罩包装,12粒/板×2板/盒”包装规格的标签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1、包装标签重新设计排版。2、删除主页的英文。3、【用法用量】项变更为:【用法用量】口服。其他详见说明书。4、【包装】项变更为:【包装】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用铝箔泡罩包装,12粒/板×5板/盒。5、删除咨询电话:400-100-8189。6、内包装标签增加警示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二、修订诺氟沙星胶囊“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2粒/板×50板/盒、12粒/板×2板/盒、12粒/板×1板/盒、10粒/板×2板/盒、10粒/板×3板/盒”的说明书,【包装】项修订为:【包装】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2粒/板×5板/盒、12粒/板×50板/盒、12粒/板×2板/盒、12粒/板×1板/盒、10粒/板×2板/盒、10粒/板×3板/盒。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国药准字Z20027490
批准日期:2025-07-08
申请鹿茸口服液“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每支装10毫升,每盒装20支”的包装规格说明书、包装标签重新备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修订说明书
1.【规格】由每支装10ml,修订为每支装10毫升;
2.【包装】由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修订为: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液瓶用铝塑组合盖包装;
3.增加“警示语:孕妇禁用”;
4.【注意事项】删除“11.本品遇冷析出沉淀时,可在60~80℃热水中放置10~30分钟溶解,即可服用。”;
5.依据公司发展需求,修改说明书图案。
二、修订内包装标签
1.【规格】修订内容同说明书;
2.依据公司发展需求,修改内包装标签图案。
三、修订外包装标签
1.【规格】、【包装】修订内容同说明书;
2.依据公司发展需求,修改外包装标签样式、图案。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国药准字H15020822
批准日期:2025-06-24
申请阿莫西林胶囊“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0粒/板×2板/盒”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重新备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药品内、外包装标签上增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字样。
2.药品内、外包装标签上【规格】项下由0.25g(按C₁₆H₁₉N₃O₅S计算)修改为:0.25g(按C₁₆H₁₉N₃O₅S计)。
3.药品外包装标签【包装】项下由“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0.25g/粒×10粒/板×2板/盒”修改为:“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0粒/板×2板/盒”。
4.变更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式、图案。
5.药品说明书【规格】项下由0.25g(按C₁₆H₁₉N₃O₅S计算)修改为:0.25g(按C₁₆H₁₉N₃O₅S计)。
6.药品说明书【包装】项下修改为: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10粒/板×2板/盒、10粒/板×3板/盒、10粒/板×4板/盒、10粒/板×5板/盒、12粒/板×2板/盒。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国药准字Z15021697
批准日期:2025-03-31
申请强力枇杷露“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包装,每瓶装250毫升,每盒装1瓶”包装规格的说明书、包装标签备案。具体变更如下:1、规范强力枇杷露药品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项下描述;2、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变更包装标签式样;详见修订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国药准字H15021150
批准日期:2025-03-31
申请氨咖黄敏胶囊“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泡罩包装,8粒/板×50板/盒、8粒/板×2板/盒、10粒/板×50板/盒、12粒/板×100板/盒、10粒/板×1板/盒”包装规格,延长有效期。 氨咖黄敏胶囊原有效期为24个月,经过对氨咖黄敏胶囊的长期稳定性考察结果,申请延长至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