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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鲁备2023038595
药品通用名称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雁大道17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雁大道17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3-12-05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批号:国药准字Z20143014); 已于2023-12-05进行备案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03094
批准日期:2025-09-02
国药准字Z33020304
批准日期:2025-04-07
国药准字Z53020209
批准日期:2025-02-26
国药准字Z20053743
批准日期:2025-01-03
国药准字Z20054629
批准日期:2024-12-25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143004
批准日期:2025-09-16
申请变更说明书中【执行标准】项,具有内容如下:【执行标准】由“《《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2020B02696”变更为“《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产品标签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37021096
批准日期:2025-08-29
收到本品在原10ml*6支包装规格基础上,增加20ml*6支包装规格的备案资料,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号令等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国药准字Z37021112
批准日期:2025-04-16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天麻制剂、复方石韦胶囊(颗粒、咀嚼片)和喘舒片等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6号)》要求,修订本品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和【用法用量】项内容,说明书和标签的其他内容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国药准字B20020036
批准日期:2025-03-31
去除辅料苯甲酸钠,同时删除30g/瓶和100g/瓶包装规格,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作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Z37021097
批准日期:2024-09-25
备案涉及内容: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07月02日发布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81号)要求,对银黄颗粒说明书。说明书修订内容如下:一、新增【不良反应】项: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恶心、呕吐、口干、口苦、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潮红、过敏反应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二、新增【禁忌】项: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增加: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5.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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