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陕备2025041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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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栀子金花丸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大唐三路1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2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5-09-19 |
备注 | 已备案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栀子金花丸(批号:国药准字Z61020498);
已于2025-09-19进行备案
栀子金花丸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15021282
批准日期:2025-09-24
国药准字Z15020258
批准日期:2025-08-25
国药准字Z61020442
批准日期:2025-04-11
国药准字Z61020442
批准日期:2025-03-20
国药准字Z15020159
批准日期:2025-01-15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9983108
批准日期:2025-09-19
银黄颗粒(每袋装2g无蔗糖、每袋装4g无蔗糖)
一、说明书修订内容为:1.【不良反应】项文字内容:“尚不明确。”变更为“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恶心、呕吐、口干、口苦、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潮红、过敏反应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
2.【禁忌】项文字内容:“尚不明确。”变更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3.【注意事项】文字内容:
①“忌辛辣、鱼腥食物。”变更为“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②“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变更为“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③增加内容项“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④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变更为“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⑤“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变更为“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
⑥“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变更为“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⑦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变更为“过敏体质者慎用。”
4.【成份】项文字内容:“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复配甜味剂。”变更为:“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复配甜味剂、羧甲纤维素钠。”
二、标签修订内容为:①【注意事项】文字内容:“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其它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变更为“详见说明书。”
②【成份】项文字内容:“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复配甜味剂。”变更为:“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复配甜味剂、羧甲纤维素钠。”
国药准字Z20003350
批准日期:2025-09-19
根据患者需求,在原包装规格9袋/盒、12袋/盒、15袋/盒的基础上,将本品12袋/盒的包装规格替换为10袋/盒的包装规格,并根据局24号令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式样。
国药准字Z20003250
批准日期:2025-09-19
根据补充申请批件要求,将心可舒胶囊4×12粒/板/盒包装规格说明书中执行标准由“卫生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五册:WS3-B-2856-98”变更为“国家局药品标准:YBZ08232008”,同时根据国家局24号令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