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0163057
批准日期:2016-08-16
原包装规格“20克/瓶”的基础上,增加药品包装规格“30克/瓶”。并根据24号令对说明书、标签做相应的修订。已备案。
国药准字Z20163058
批准日期:2016-08-02
增加包装规格“每盒1瓶,每瓶内容物重108g,含药液84ml”。并对说明书、标签及小盒做相应的修改。
国药准字Z20163025
批准日期:2016-08-02
增加包装规格“【包装】双铝包装,32粒/盒,48粒/盒;”并对说明书、标签及小盒做相应的修改。
国药准字Z33020438
批准日期:2016-07-01
根据国食药监注【2011】206号通知要求修改说明书并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功能主治】原为“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急慢性咽喉炎。”现为“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注意事项】原为“1.忌食辛辣、鱼腥食物。”现为“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已备案。
国药准字Z20033192
批准日期:2016-07-01
修订说明书中的执行标准,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标准(试行)YBZ02842003修改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