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浙备20090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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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虎梅含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09-03-23 |
备注 | 已备案 |
回音必集团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虎梅含片(批号:国药准字Z20020066);
已于2009-03-23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33021012
批准日期:2016-09-3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规定,本品执行标准由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变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国食药监注(2010)449号]颁发的修订说明书范本,成分中“延胡索(醋制)”改为“醋延胡索”,性状由“为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改为“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功能主治由“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改为“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执行标准由“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改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并对说明书、标签作相应修改。已备案。
国药准字Z33020492
批准日期:2016-09-3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规定,本品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修订)变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功能主治“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变更为“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处方中“山茱萸”变更为“酒萸肉”,并对说明书、标签作相应修改。已备案。
国药准字H33021333
批准日期:2016-04-15
同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头孢拉定制剂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112号)文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三项内容。其中【不良反应】增加“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迟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律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的内容;【注意事项】第2点增加“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故肾功能减退和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的内容;【儿童用药】的内容从“尚不明确”调整为“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儿童是发病的易感人群,儿童患者应用本品应谨慎并在监测下用药”。
国药准字H33020561
批准日期:2016-04-11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规定,本品执行标准由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变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增加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粉末或颗粒”;规格由“C16H19N3O5S计算0.25g”变更为“0.25g,并对说明书、标签作相应修改。已备案.
国药准字Z10970068
批准日期:2016-04-11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规定,本品执行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变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性状由“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变更为“为棕褐色的液体;气微,味甜”;用法用量由“早、中、晚空服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变更为“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空腹服用)”;贮藏由“密封,避光,置阴凉处”变更为“遮光,密封,置阴凉处”,并对说明书、标签作相应修改。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