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渝备20180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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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独一味丸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8-12-10 |
备注 | 已备案 |
重庆心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独一味丸(批号:国药准字Z20090709);
已于2018-12-10进行备案
独一味丸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90709
批准日期: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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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信息:【警示语】由本品含附子(黑顺片)修订为本品含附子(黑顺片),运动员慎用。【不良反应】由文献数据显示,可见过敏性紫癜、荨麻疹等不良反应。修订为监测数据显示,天麻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胃肠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胃部不适、便秘等,有肝功能异常的个案报告。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瘙痒等。神经系统及精神类反应: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全身性反应:虚弱、过敏反应、发热等,有过敏性休克个案报告。其他:有胸闷、心悸、面部水肿、血压升高等病例报告;文献数据显示,可见过敏性紫癜。【注意事项】由 1.孕妇慎用。 2.本品含附子(黑顺片)、玄参,不宜与含半夏、瓜蒌、瓜蒌子、瓜蒌皮、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藜芦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 3.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不可超量、久服。 4.过敏体质者慎用。修订为1.若出现畏寒、心率异常、血压下降、呼吸困难、发绀等症状即应当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2.忌寒凉及油腻食物。3.本品宜饭后服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5.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不可超量、久服。7.孕妇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本品含附子(黑顺片)、玄参,不宜与含半夏、瓜蒌、瓜蒌子、瓜蒌皮、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藜芦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