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皖备2013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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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桂龙咳喘宁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3-07-08 |
备注 | 已备案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咳喘宁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20053119);
已于2013-07-08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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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测定指标的含量范围在原标准规定范围内收紧限度。申请本品原含量测定范围“本品每袋含黄芩以黄芩苷(C21H18O11)计,不得少于13.0mg。”收紧上限,修订至“本品每袋含黄芩以黄芩苷(C21H18O11)计,应为13.0mg~54.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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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胃炎康胶囊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生产企业地址由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变更为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红旗南路与明珠路交叉口,该品种常年未生产,恢复生产前应按照相关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完成变更研究、评估和必要的验证工作,提交变更研究材料,省局一并开展现场检查和技术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