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0253175
批准日期:2025-07-29
尼麦角林片(规格:10mg,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175)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
国药准字Z20090210
批准日期:2025-07-22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由“海南省海口市药谷一路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引领科技众创园B栋1层”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一横路16号1#厂房第三层东侧区域”。
国药准字H20254246
批准日期:2025-06-27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按C₂₀H₂₅CIN₂O₅计),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246)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说明书【有效期】项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53515
批准日期:2025-06-10
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本品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253522
批准日期:2025-06-10
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在本品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