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鲁备2019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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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注射用绒促性素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9-10-25 |
备注 | 已备案 |
青岛冠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绒促性素(批号:国药准字H20184170(1000单位);国药准字H20184171(2000单位);国药准字H20184172(5000单位));
已于2019-10-25进行备案
注射用绒促性素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1022256
批准日期:2025-03-18
国药准字H44020674
批准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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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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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3-01-12
国药准字H62021227
批准日期:2023-01-11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20184169
批准日期:2022-01-29
备案涉及内容: 药学研究信息; 注射用尿激酶(规格25万单位)技术转移时注册批量为1.5万瓶/批(以配料量计算),为满足销售的要求,降低生产成本,启动批量变更的变更程序,根据冻干机满载量(18240瓶),确定变更后的批量。
国药准字H20174113
批准日期:2019-10-25
收到根据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7B03021)的要求修订本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备案资料。具体内容如下:一、【生产企业】项下企业名称由“苏州新宝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冠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江苏省苏州市城北公路2号桥堍”变更为“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97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进行相应变更;二、【批准文号】项由“国药准字H32025240”变更为“国药准字H20174113”;三、【执行标准】变更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四、【有效期】由“36个月”变更为“24个月”,其余内容未变更,标签根据说明书做相应修订。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印制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