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桂备2015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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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玉叶清火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5-07-28 |
备注 | 已备案 |
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叶清火片(批号:国药准字Z20026629);
已于2015-07-28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45020691
批准日期:2023-06-01
一、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禁 忌】和【注意事项】修订为: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 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二、小盒标签中【不良反应】、【禁 忌】和【注意事项】修订为: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 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三、说明书、内标签、小盒标签中【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修订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工业园8号标准厂房第三层
邮政编码:541199
电话号码:0773-5589395
网址:http://www.chunzhengtang.com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9号
国药准字Z45020507
批准日期:2023-01-16
生产企业名称由“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广西柳州市柳太路9号”变更为“滁州市创业路211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变。
国药准字Z45021801
批准日期:2023-01-16
1.生产企业名称由“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广西柳州市柳太路9号”变更为“滁州市创业路211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变。
国药准字Z45020511
批准日期:2023-01-16
生产企业名称由“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广西柳州市柳太路9号”变更为“滁州市创业路211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变。
国药准字H45021014
批准日期:2023-01-16
生产企业名称由“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广西柳州市柳太路9号”变更为“滁州市创业路211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