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沪备2010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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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0-05-31 |
备注 | 已备案 |
上海童涵春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柴胡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20093486);
已于2010-05-31进行备案
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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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13-07-24
说明书性状项原为:“本品为灰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更改为:“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执行标准项原为:“《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更改为:“《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同步更改标签性状项为:“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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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12-01-1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批件号:ZGB2011-64)修改本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的【成份】、【性状】、【规格】及【执行标准】项内容。备案无异议。
国药准字Z20013111
批准日期:2011-01-28
根据《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0]449号)修改该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功能主治”项,由原来“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改为“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备案无异议。
国药准字Z31020513
批准日期:2009-08-26
本品种原有包装规格:“每袋装2g:PET/AL/PE药用塑料复合膜:每盒24袋”。现在此基础上(即保留原每盒24袋的包装规格),规格不变,增加包装规格:“每袋装2g:PET/AL/PE药用塑料复合膜:每盒12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