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滇备2017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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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杜仲降压片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7-02-15 |
备注 | 已备案 |
昭通市骅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杜仲降压片(批号:国药准字Z53021471);
已于2017-02-15进行备案
杜仲降压片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0043496
批准日期:2016-12-30
国药准字Z52020258
批准日期:2013-11-28
国药准字Z20043496
批准日期:2012-08-30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53021470
批准日期:2025-09-19
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天麻制剂、复方石韦胶囊(颗粒、咀嚼片)和喘舒片等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6号)》及其附件:2.天麻胶囊、天麻片说明书修订要求,对公司天麻片(包装规格:药用铝塑板,每盒装48片;药用铝塑板,每盒装60片;药用铝塑板,每盒装72片;药用铝塑板,每盒装96片。)的说明书和标签进行补充完善。变更内容如下:
1.【警示语】
变更前:本品含附子(制)。
变更后:本品含附子(黑顺片),运动员慎用。
2.【不良反应】
变更前:尚不明确。
变更后:监测数据显示,天麻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胃部不适、便秘、皮疹、瘙痒、头晕、头痛、嗜睡、失眠、虚弱、过敏反应、发热、胸闷、心悸、面部水肿、血压升高等,有肝功能异常及过敏性休克等个案报告。
3.【禁忌】
变更前:儿童、孕妇禁用。
变更后:儿童、孕妇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4.【注意事项】
变更前: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变更后:
1.若出现畏寒、心率异常、血压下降、呼吸困难、发绀等症状即应当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2.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3.本品宜饭后服用。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5.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
9.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国药准字Z53021446
批准日期:2025-08-29
复方天麻颗粒的说明书及标签备案:1、复方天麻颗粒说明书的[包装]项新增:15g×9袋/盒;2复方天麻颗粒标签小盒的[包装]项新增:15g×9袋/盒。
国药准字Z53021469
批准日期:2025-08-04
维C银翘片(包装规格:药用铝塑板装,每盒装36片。)包装标签商标为:由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瑞龙”商标变更为壹药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皇家荣耀”第29257024号“三个胶囊”第18448539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