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鄂备20160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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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6-09-27 |
备注 | 已备案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批号:国药准字H10900044 国药准字H10900045);
已于2016-09-27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10930176
批准日期:2023-04-21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142号),现对我公司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不良反应】项增加:药品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事件:1.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畏寒,高热,口渴; 2.皮肤系统: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多汗;3.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部不适; 4.神经系统:头痛,头晕,感觉减退,震颤; 5.呼吸系统:胸部不适,胸痛,呼吸困难,呼吸急促;6.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过敏反应,类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7.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疼痛、瘙痒、红肿,静脉炎;8.其他:心悸、溶血、血尿、低钾血症。【注意事项】应包含但不限于:1.严重循环系统机能障碍、肾脏功能障碍、尿崩症、糖尿病和溶血性贫血患者慎用。2.活动性颅内出血患者无手术条件时慎用,应先处理出血源或确认不再有出血后方可应用本品。3.本品含0.9%氯化钠,用药时须注意患者食盐摄入量。4.本品滴注过快可发生溶血,如患者出现血红蛋白尿(酱油色尿),立即停止滴注。5.在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排泄减少使本品在体内蓄积,可因其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6.长期使用要注意防止水、电解质紊乱。7.用药前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8.对于患有果糖-1,6-二磷酸酶(FBPase)缺乏症(又称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药物。9.Ⅱ型瓜氨酸血症为反复发作的高氨血症及其相关神经精神症状,包括抽搐、行为异常、记忆障碍、定向力障碍或意识障碍等。有报道成年Ⅱ型瓜氨酸血症患者使用该药物治疗脑水肿后出现病情恶化而死亡。成年Ⅱ型瓜氨酸血症患者禁止使用。
国药准字H42020019国药准字H20227159
批准日期:2023-03-09
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说明书,修改说明书与标签包材,增加一致性评价标志。
国药准字H20223311国药准字H20223312国药准字H20223313
批准日期:2022-0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该品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2022年05月18日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基于我公司该化学药品氨溴索注射液是按照新注册分类化药4类申报获批,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及《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现将我公司该品种标签说明书增加“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特此备案。
国药准字H20220002
批准日期:2022-07-05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对我公司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II)的说明书、标签包材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