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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川备2025031412
药品通用名称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科林路西段液体制剂二车间,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科林路西段液体制剂五车间
上市许可持有人 成都倍特得诺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林路西段66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5-07-29
备注 已备案。该药品同时发生(药品生产工艺、处方、质量标准等)变更,获得批准或备案完成后方可生产上市。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成都倍特得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敏伪麻口服溶液(批号:国药准字H20058505); 已于2025-07-29进行备案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20045779
批准日期:2024-12-25
国药准字H20030054
批准日期:2024-05-27
国药准字H20058505
批准日期:2015-06-10
国药准字H20000693
批准日期:2010-10-22
成都倍特得诺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254757
批准日期:2025-09-17
该品种乳果糖口服溶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757;规格:5ml:3.3g)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使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064649
批准日期:2025-09-09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相关斑蝥酸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56号)》,按照去甲斑蝥酸钠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去甲斑蝥酸钠注射液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禁忌】、【药物过量】项内容。
国药准字H20184155
批准日期:2025-08-29
变更药品有效期。该品种复方甘铋镁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4155 ;规格:复方)药品有效期由“暂定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有效期】项进行相应修订。
国药准字H20255006
批准日期:2025-08-26
该品种复方匹可硫酸钠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006;规格:每袋含匹可硫酸钠10mg、氧化镁3.5g和无水枸橼酸12.0g)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使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
国药准字H20254541
批准日期:2025-07-16
变更药品有效期。该品种西甲硅油乳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541;规格:40mg/ml(聚二甲基硅氧烷:38.38mg/ml;二氧化硅:1.62mg/ml)(30ml/瓶)】药品有效期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有效期】项进行相应修订。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