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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粤备2021083774
药品通用名称 新雪颗粒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七星岗、广东省揭西县环城东路36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备案内容 暂无权限
备案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1-06-04
备注 已备案
数据更新时间:2025-09-25

新雪颗粒备案及生产企业信息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生产的新雪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44022417); 已于2021-06-04进行备案
新雪颗粒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Z21021217
批准日期:2025-06-06
国药准字Z21021217
批准日期:2024-01-03
国药准字Z21020720
批准日期:2023-07-05
国药准字Z21020470
批准日期:2022-04-24
国药准字Z44022417
批准日期:2015-02-1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113122
批准日期:2025-07-28
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
国药准字H44021518
批准日期:2025-07-28
申请将本品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H20140048
批准日期:2025-07-28
申请将头孢丙烯颗粒(规格:0.125g)的有效期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
国药准字H44023207
批准日期:2025-07-28
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延长本品有效期,由原来的“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
国药准字H44023206
批准日期:2025-07-28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44号)规定修订【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老年用药】项内容。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