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粤备2021090244 |
---|---|
药品通用名称 | 色甘酸钠滴眼液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29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1-07-21 |
备注 | 已备案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色甘酸钠滴眼液(批号:国药准字H20074153);
已于2021-07-21进行备案
色甘酸钠滴眼液
其他厂家
国药准字H19993853
批准日期:2025-06-25
国药准字H20163073
批准日期:2025-06-18
国药准字H20043764
批准日期:2025-04-14
国药准字H20059901
批准日期:2025-01-17
国药准字H20055564
批准日期:2024-10-29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H20183293
批准日期:2023-12-21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个药品管理类别的公告》(2019年第10号)规定及维生素B12滴眼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修订原批准说明书的忠告语、【成份】、【作用类别】、【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药理作用】项内容,增加甲类非处方药专用标识。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眼用制剂通则的相关要求,在【注意事项】项下增加“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国药准字H20163459
批准日期:2022-05-17
根据风险提示和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眼用制剂通则的相关要求,在说明书【注意事项】项下增加标注: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包装】项下的“药用塑料瓶”修订为“聚丙烯药用滴眼剂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