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粤备2022037472 |
---|---|
药品通用名称 | 人丹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2-11-28 |
备注 | 已备案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丹(批号:国药准字Z44020617);
已于2022-11-28进行备案
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20026280
批准日期:2025-05-09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小柴胡制剂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146号)文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内容。具体如下:【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部不适、腹泻、皮疹、瘙痒、潮红、多汗、头晕、嗜睡、胸部不适、过敏反应、心悸等。【禁 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