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 冀备2022014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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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 | 人参五味子颗粒 |
药品批准文号/注册证书/原料药登记号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 | 暂无权限 |
生产企业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秦皇岛大恩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
备案内容 | 暂无权限 |
备案机关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2-05-16 |
备注 | 2022年05月20日,撤销备案 |
秦皇岛大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五味子颗粒(批号:国药准字Z13022029);
已于2022-05-16进行备案
人参五味子颗粒
其他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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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品
国药准字Z13020172
批准日期:2025-09-16
申请备案本品生产企业变更为秦皇岛大恩药业有限公司,具体地址见《药品生产许可证》。我公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
国药准字Z13020168
批准日期:2025-05-14
申请备案本品生产企业变更为秦皇岛大恩药业有限公司,具体地址见《药品生产许可证》。我公
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
国药准字Z20063340
批准日期:2025-02-17
申请备案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我公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
国药准字Z20090817
批准日期:2025-01-13
申请备案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我公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
国药准字Z20060094
批准日期:2025-01-13
申请备案本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我公司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必要时提出补充申请。